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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西县民政局:向校园霸凌说“不” 为青春保驾护航

日期:2026-08-21 11:16 / 作者:

为切实防范校园欺凌,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2026年4月16日,由肥西县民政局主办,紫蓬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、紫蓬镇烧脉中学、合肥市庐阳区社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的“向校园霸凌说‘不’ 为青春保驾护航”反对校园欺凌法治宣传主题活动,在烧脉中学顺利举行,初中部140名师生参与了此次活动。

活动现场,特邀安徽镜瀚律师事务所高春兰律师以“拒绝校园欺凌,守护青春成长”为核心,结合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、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,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宣讲课。不同于以往枯燥的条文解读,高律师精心准备了图文并茂的PPT,从校园欺凌的界定入手,详细拆解了肢体欺凌、言语欺凌、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等常见类型,特别提醒同学们,那些被当作“玩笑”的侮辱性绰号、故意孤立排挤等行为,都属于校园欺凌,是法律和校规明令禁止的。

“被同学起难听的外号算不算校园欺凌?”“遇到欺凌不敢告诉老师怎么办?”在互动问答环节,同学们褪去羞涩,踊跃举手提问,把自己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惑一一说出。高律师耐心倾听每一个问题,结合具体案例逐一解答,不仅明确了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,还教会同学们应对欺凌的实用技巧——保持冷静、勇敢说“不”、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、保留相关证据,让同学们在你问我答中加深了对反校园欺凌知识的理解,也增强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信心。

宣讲过程中,高律师还结合新规中关于校园欺凌的惩戒措施,告诉同学们,年龄不再是欺凌者的“挡箭牌”,无论是轻微欺凌还是严重欺凌,都会受到相应的教育惩戒或法律处罚,引导同学们严于律己,坚决不做施暴者、不做旁观者、不做附和者,学会尊重他人、友善相处。烧脉中学的同学们认真聆听、积极互动,现场气氛热烈而有序,不少同学一边听一边认真记录重点,纷纷表示深受启发。

此次反对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,将法治教育与校园实际紧密结合,摒弃了生硬的说教,用同学们听得懂、能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,有效破解了青少年对校园欺凌的认知误区,进一步强化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。同时,也压实了学校、社会协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,为构建平安、和谐、友善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下一步,肥西县民政局将持续联动各方,常态化开展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,不断创新宣传形式、丰富宣传内容,把法治种子播撒在每一位青少年心中,用法治力量为孩子们的青春成长保驾护航,让校园成为每一位少年安心学习、快乐成长的净土。

(邵淼 高如)